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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或将简历投递至邮箱(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简历内容: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近期免冠寸照,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包压缩,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826-4827212 邮箱:416035114@qq.com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时间、地点
医院不定期举行面试,由单位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五、成绩
面试成绩在医院官网或门诊大厅公示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本单位进行,参照《》执行。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十、待遇
工资绩效按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五险一金待遇(单位应缴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员工自己承担)。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保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院纪检监察室将对本次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26-4821348
十二、其他
本次招聘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华蓥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应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同时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本公告由华蓥市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华蓥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