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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系福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根据《2024年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人员方案》招聘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发布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单位 |
需求岗位 |
需求人数 |
需求专业 |
备注 |
联系电话 |
1. |
水稻所 |
稻作技术研究室杂交稻制种技术团队 |
1 |
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农业生物技术 |
0591-83402993 |
|
2. |
作物所 |
花卉研究中心 |
1 |
园艺(学)、(植物)种质资源学、植物学、遗传学、作物遗传育种、花卉与景观园艺、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
0591-87572110 |
|
3. |
资环所 |
耕作生态研究 |
1 |
资源环境科学、安全技术及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博士后优先 |
0591-87572400 |
4. |
农经所 |
科技信息研究室 |
1 |
信息资源管理、统计学、情报学 |
0591-87869415 |
|
5. |
质标所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室 |
1 |
食药用菌、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安全及检测、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
0591-87869476 |
|
6. |
食用菌所 |
食用菌栽培工程研究室 |
1 |
生物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 |
有食用菌相关研究背景 |
0591-83355169 |
7. |
数字所 |
农业人工智能室(1) |
1 |
农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 |
0591-83569771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faas.cn)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以附件方式(名称:“应聘岗位-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faasrsc@126.com,报名材料包括:
(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身份证扫描件;
(三)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四)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扫描件。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准备《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经历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三)组织考核: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情况,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综合素质考核。
(四)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录用: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和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公示无异议且考察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此次招聘方案有效期止于2024年12月31日或招满即止。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首次聘用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年限的离职人员需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拟聘人选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的,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二)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并由我院协助解决子女入园问题。符合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境外、省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即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发5年)和住房补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8万元;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4万元,分5年发放)等待遇。同时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人员,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类给予安家补助。
(三)根据《中共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引进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农科委〔2023〕4号),在国家标准工资待遇之外,根据人才层次,遵循“一人一议、一事一策”原则,全力为优秀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及相关配套。引进博士入职三年内享受以下待遇和配套条件,待遇与考核挂钩:
1.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按照不低于专技七级岗位的待遇执行;
2.提供过渡住房或提供每月1500元的绩效补助;
3.优先获得院青年自由探索项目支助。
(四)从引进的博士中按条件遴选出优秀博士,在给予引进博士待遇和配套条件的基础上,优秀博士叠加以下待遇,待遇与考核挂钩:
1.提供5万元安家费,分成三年发放,其中第一年1万元,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3万元;
2.三年内每月提供500元优秀博士绩效补助;
3.聘任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七、联系方式
(一)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二)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7869427、87869495(刘老师)
八、其他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和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纪律检查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81190。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