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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梓潼县2024年下半年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具体岗位详见《梓潼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信息发布
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梓潼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3.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4.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3.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招聘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梓潼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7.定向、委托培养,在定向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一)网络报名:10月21日-11月1日。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审核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1316314293@qq.com)
(二)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11月7日上午(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带上相关资料到梓潼县人社局(城北新区4号楼)2-49参加资格复审,未到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也可带上下述报名资料直接参加现场报名。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资料:
1.《报名审核表》1份(附件2,下载并填写);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者本人近期证件照2张(2寸);
4.有效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并提交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所需证书的承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资格等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所载学历、学位和相应资格名称为准。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后续将在绵阳人事网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考核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同时对考生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三)淘汰方式
如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1:15及以上,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淘汰。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考核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考核),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成绩。
考生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各项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考核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
见公告。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八、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
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梓潼县卫生健康局: 0816-8213690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8221496
监督电话:驻政府办公室纪检组0816-821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