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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醴陵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10人)

发布时间:2024-10-26 22:40:29 发布用户: ue4toooi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6个,招聘计划1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至2006年10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依此类推。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档案认定年龄为准;

  4、愿意在醴陵最低服务5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醴陵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市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征得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各环节信息将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共六天。

  (二)报名方式与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醴陵市人社局二楼招聘大厅(解放路东段妇幼保健院对面劳动大厦)。

  (三)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携带有关证件资料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根据所学专业限报考一个岗位,按要求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片3张;

  2、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遗失,可提前到户籍或报名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或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6、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8、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交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10、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招聘岗位要求是专业类或大类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分类中任意一个。要求具体专业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完全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醴陵市人社局认定。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2、报名时,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有效,选择符合条件的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

  3、应聘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递交确认,不接受更改报考岗位申请。确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须书面提出改报申请,改报申请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上午8:30—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报的即为报名无效;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在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未按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二)最低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醴陵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以及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有关信息,并注意保管准考证,以便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四)笔试

  001-004专技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40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60分);005、006管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写作(50分)。

  (五)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等。

  (六)成绩合成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四舍五入处理前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仍相同的,增加答辩环节。

  最低合格分数线: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费用自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全部有效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进行复审。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二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醴陵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醴陵市工作。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市;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脱产读研、长期进修等。

  八、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诚信考试。招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中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监委驻人社局等相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31-23240958(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32275(醴陵市应急局)

  监督电话:0731-23726211(醴陵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731-23558962(醴陵市应急局纪检监察室)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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