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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省属大学。学校位于杭州市钱塘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12月31日前。各岗位原则上要求拟聘人员在2025年2月28日前均能正式入职。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至邮箱rsc@hdu.edu.cn进行报名,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资格复审和面试方案将另行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可分别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出入境记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或证明;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2)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型面试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专业素养、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 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含资格复审、面试安排等)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91505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713549(人事处郭老师)。